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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 E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时间: 2021-03-23 阅读数: 233


为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和努力钻研,把自己塑造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研究/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创新型高端人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海事大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EMBA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定期开展评选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及推荐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为使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表彰先进、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细则,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应届EMBA毕业生。

 

二、基本评选条件

(一)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综合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

1.必须达到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评定标准;

2.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学院评定指标体系

综合评定分数=A+B+C+D,其中A-基本条件(10分);B-学业成绩85分以上(10分); C -科研能力(累计);D--奖励分值(累计)。按照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综合评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考专业排名,以此来择优确定获奖等级。

(一)学业成绩

参评学生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平均成绩分数应至少为85分”(含“85”)及以上。

(二)科研/实践能力

1.发表核心期刊每篇3分,最高计6分;

2.个人发明专利每项计3分,最高计6分;

3.在读研期间为本单位或相关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计6分;

(三)奖励分值

学生在下列情景中的具体分值如下:

1.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书记职务3分;班级其他职务2分。多个职务不累加,以最高分值职务计;

2. 参加地方或全国范围的大型文体活动,并获奖。集体获奖:1分;个人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集体和个人分值不累加;

3. 积极参加公益类活动,包括捐款捐物、公益服务等,1/次,最高计2分;在读书期间参与无偿献血2/次,最高计4分;

4. 积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全国性会议及论坛1/次,最高计3分;

5. 积极参加国际性行业会议并担任演讲嘉宾2/次,最高计4分;

6.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企事业单位个人相关荣誉计3分,最高计6分;

 

四、评选程序

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沪海大研字〔20198号)。

 

五、其他说明

被评定为EMBA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盲审未通过以及其他与优秀毕业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学院有权追回荣誉证书及其相应的各种奖励。


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酌情决定。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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